安徽省对外劳务开发中心、安徽省境外就业介绍所隶属安徽省劳动厅。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、公安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正式批准“开展公民出境就业”和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,向国(境)外派遣工程、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(不含海员)”。业务受国家劳动部、公安部、外经部和安徽省外办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,接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一、本中心(所)的宗旨是: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积极稳妥拓展国(境)外劳动力市场,广泛进行劳务合作,开展出境前技能和语言培训,做好跟踪服务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办事公正、快捷、透明。
二、本中心(所)的业务范围及职能是:在国家统一的外事政策指导下,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,向国(境)外派遣工程、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(不含海员);建立全省各级劳务人员资源库和信息网络,随时可查询并提供各类人才及劳务人员详细情况;对境外雇主依法进行资信考察和认证,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做好服务;承办出国人员出境手续,并负责将出境人员护送到指定的出境口岸。
三、本中心(所)自民立至今,自办和协调、指导全省各级劳动部门已向日本、新加坡、泰国、毛里求斯、以色列、澳门、越南等国家和地区选派各类技术人才和劳务人员达1500多人,其中由本所直接签约并办理出境手续的共330多人。几年来,由于坚持做好出境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,尽国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,受到境外雇主、劳务人员及其亲属的一致好评,得到了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赞扬,取得了较好的声誉。
四、安徽省位于长江流域,沿海内陆,科学技术较先进,海陆空交通极其方便,人才密集,本中心可提供各类高、中级人才及技工和普通操作工,供客户挑选余地较大,竭诚欢迎合作。
五、本中心地址: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路333号劳动大厦西楼四楼。
电 话:0086-551-2677066
电 传:0086-551-2676989
邮 编:230061
联系人:卢荣长、倪望松、洪海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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