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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计划生育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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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生育计划、做到持证怀孕生育 新婚夫妇领取结婚证后,不管打算哪一年生孩子,都必须及时去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申报生育计划,其程序是: 1、到女方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领取生育指标申请表,填好后到男女双方单位盖章(无工作单位则在居委会盖章)。 2、持申请表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新婚夫妇培训入学手续。按要求培训结束后,发给结业证。 3、凭申请表、结业证,携带女方户口本,结婚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领取计划生育通知书。(准孕证)。 4、怀孕后4个月内,持通知书、身份证和女方一寸照片一张,到街道计生办换取正式生育证。同时能够办理母婴保险。 二、办理孕期保健手册,定期进行孕情检查 怀孕后二个月内,持生育证、户口本,到女方户口所在区妇幼保健站办理孕期保健手册,以便进行孕情检查。 三、婴儿出生后须办理的手续 1、婴儿出生后三天内,携带孕期保健手册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站办理出生证明。 2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委办理计划生育光荣证。(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委或单位、街道计生办领取光荣证申请表,一式二份,夫妇双方单位盖章后方可办理)。 3、携带出生证明、光荣证、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卫生防疫站办理计划免疫证。 4、持生育证、出生证明、光荣证、免疫证,女方户口本,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进行有关登记、并领取入户,粮油介绍信即可去派出所办理婴儿入户手续。 |